南京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房屋征收公告
鼓楼区建宁西路过江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
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南京市政府第318号令《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作出如下房屋征收决定:
1.征用目的:配合实施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及其江南连接线-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
二。征收范围:鼓楼区建宁路多伦路118号、122号、124号、126号、255号、267号、287号、150号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征收范围以红线图为准)。依法征收房屋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四。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动词 (verb的缩写)征收签约期限: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80日内。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鼓楼区建宁西路过江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1.征用目的:配合实施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及其江南连接线-惠民大道综合改造工程。
二。征收范围:鼓楼区建宁路多伦路118号、122号、124号、126号、255号、267号、287号、150号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征收范围以红线图为准)。依法征收房屋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四。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动词 (verb的缩写)征收签约期限: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80日内。
现场接待地点:鼓楼区建宁路247号曼领御青年国际社区桥店。
电话: 18061719619。
监督举报电话: 025-58058235。
被征收人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宁鼓楼府证字〔2020〕1号)不服的,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