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
1.安置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为45至90平方米。
2.根据征收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建设少量90至120平方米的安置房。
注意:
1.被征收人可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优惠价购买一套被征收安置房,但不得超过本项目被征收安置房最大面积。
2.被征收人也可以按照房地产评估总额的1.2倍的可购买面积以优惠价购买相应的被征收安置房,实际购买面积不得超过的可购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