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落户C类人才规定
1.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二级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南京市特聘教授。
2.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前三名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
3.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三甲)技术研发负责人及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4.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企业技术负责人RD,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
5.拥有核心技术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6.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军队和国防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军队和国防科技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级、军队和国防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南京科技英雄奖;南京“十大科技之星”。
7.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江苏省“留学生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省“双创人才”。
8.所创办(牵头)的项目正常运转的,入选市“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和“科技型企业家培养计划”。
9.作为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0.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获得者、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物、中国科协优秀青年成果转化奖获得者、国家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奖)、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国家“青年工程”获得者;国家拔尖青年人才;本市顶尖科技专家(新研究类),其中年度新研究监测评价为“正常”及以上。
11.中共宣传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人才;文化部优秀专家;江苏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和“四个一批”人才;省级紫金文化人才;南京文化名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2.民族文化、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领域最高奖获得者。,其中作品奖项必须是前3名的主演或主演。
14.“技术转移领军人才”,具体要求:属于市级以上或省市共建的第四方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的主要负责人。转移机构已在南京市注册为独立法人运营公司,技术转移机构上年度在南京市促成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5000万元(含)以上或省市共建第四方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上年度服务南京市至少1000家企业和高校。
15.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RD计划骨干(前3名子课题、项目负责人或个人);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RD(实验)中心前2名副主任,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RD(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省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三个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主要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16.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CM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美国财产保险承销商(CPCU)、北美精算师(ASA)、英国精算师、澳大利亚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FCA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资格或高级职称。同时是经监管部门批准在本市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或者一级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且申请时在受聘机构中担任高管职务满3年;注册于南京,历任清科中国年度创投机构排行榜或中国最佳创投机构50强机构投资决策团队第一负责人。
17.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家、全国教书育人模范;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主要完成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18.获得全国名老中医、江苏省优秀卫生人才等荣誉称号者;全国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分会副理事长,省级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为获奖前2名;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科教强省”工程医学优秀人才;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骨干(三甲);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部省共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区域医学中心分中心负责人。
19.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大国工匠,“全国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荣誉称号。
20.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前三名主要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主要完成人,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设计金奖(必须是专利发明人或设计师),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行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获得者。
21.获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称号,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两名主要完成人。
22.获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位主要完成人,中国通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奖一等奖,前两位主要完成人。
23.获国家大基金投资(或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或引进社会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行业地标企业前3名管理层及RD团队。
24.介绍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国100强知名企业。RD的技术和产品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是行业标志性企业的前3名管理层和RD团队。
25.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三年平均增长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地标企业前3名管理层和RD团队。
26.列入年度工业地标类重点企业管理层和RD团队前3名。
27.“一事一议”等政策,有效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行业认可度高。
28.核心技术国际国内发明专利持有人,并担任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工业标志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29.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核心成员,新RD事业单位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RD工作第一负责人。
30.曾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行业标志性企业主要起草人(top 3)。
31.相当于以上几类的人才。
请阅读其他天赋类型:
【/S2/】C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住房补贴、租房补贴中的一种。
申请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与共有产权人分别享有50%的房屋所有权,在本市工作满5年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按原价购买10%的房屋所有权份额;
申请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70万元;
如果申请人才公寓,面积在120平米左右;
申请租房补贴的,租房补贴额度为每月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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