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没有一些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
答: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记录的贷款次数达到两次及以上的,不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婚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以夫妻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理贷款申请。详情请关注武汉住房公积金官网。
问: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答:对于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