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福建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闽赣跨省通办

福建首次开始在福建、江西全省范围内、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简政放权、加强规范、改善服务改革”,改善管理服务,提高户籍服务便民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的信息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首次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10月20日起,福建实施“一省通办”、“一省通办”试点工作。即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在两省任一地区合法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居住地公安机关审核发放。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根据出具的信息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

(1)年满16周岁的公民首次申领居住证时,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首次申领居住证时,需提供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未登记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的,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的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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