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最新消息:
据《》,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将于2021年6月30日退出实施。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应用条件]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
2.用人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应届毕业生和按发放时间计算12个月内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每月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补贴期]
同一人员累计不得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广州市季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补贴申请表;
2.鼓励用人单位在广州市季度内招聘的补贴花名册;
3.属省级参保单位的,需提供被吸收人员的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毕业证(核实后退回)。
[待核实的信息]
1.就业登记信息;
2.社保缴纳记录;
3.单位注册信息;
4.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是否创业;
5.招聘人员是否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当在换季后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最后一天前,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换季后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和复核工作;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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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日期]
1、首次补贴申请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间连续一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