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居民医保办理

天津城市居民医保办理,第1张

2022年度天津居民参加医保指南

《2022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指南》

(一)集中申报缴费周期

2022年天津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缴费周期为,2021年10月至12月。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凭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2年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二)分类登记

1。在校学生和托儿所的孩子,以所在学校或托儿所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因休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幼儿园的学生、儿童,可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登记为学生,已满十八周岁的登记为成年居民。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当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该村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5。其他失业居民和从事新形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6。入住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等福利机构的人员,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7。治安监管中的被监管人员,以监管地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进行登记。

8。天津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户、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离退休干部配偶等。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伍军人局、市残联、市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上述人员参保期限由主管部门确定,实行集中统一参保登记。12月底前全部保障,按自然年度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其他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人员、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仍由学校组织集中招生报名。各学校应对本校特殊人员,做好身份核实和信息比对,按规定做好参保动态管理。

9。为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中断医疗保险的员工(以下简称:中断医疗保险的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或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三个月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并可在集中申报缴费期间继续向税务机关申请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申报和支付

1。学校、幼儿园、福利机构等单位,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代理系统(以下简称代理系统),然后根据居民参保信息确定缴费档次、核对缴费金额,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授权(委托)缴费协议或银行查询缴费凭证的缴费方式。

2。农村居民、其他失业居民和从事新就业形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由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根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理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对缴费金额,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

行政村代农村居民申报缴费,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为农村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根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理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在规定时限内,选择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的缴费方式缴纳费用。

3。大学生,可以按学年批量缴纳居民医保费。批量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学生,在缴费年限到期前,不受以后年度筹资标准调整因素的影响。集中申报缴费期间未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的,可在次年1月至8月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并按当年缴费标准批量缴纳下一学年居民医保费。

4.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津发〔2014〕19号)规定,领取生活补助的城乡老年人在集中缴费期间未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的,市社保中心将按低档次筹资标准从生活补助中代扣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

5。中断医保的员工,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再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办税服务厅根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理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缴费通知单;或者办税服务厅根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社保子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并开具税收缴款书(税收征收专用)。

6。缴费方式:所有缴费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到税务机关约定的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缴费或通过手机APP、网上税务局、POS卡一次性缴费。

(1)银行柜台付款:付款人持银行查询的付款凭证或付款通知到本协议的商业银行网点柜台付款。有协议的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齐鲁银行。

(2)天津税务手机APP缴纳:缴纳人可登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通过缴款通知书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然后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自行缴纳。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自助缴费。

(4)微信、支付宝支付: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APP的支付模块自行支付,或通过居民医保云扫描支付二维码支付。

(5)POS机刷卡缴费: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缴款书(仅用于收税和收现金)后,用POS机刷卡缴费。

(6)银联支付:缴费人通过银联APP的居民医保支付模块自行支付。

(四)信息变更

1。参保信息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参保人应当到市社保中心或区社保分中心或当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然后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信息变更。

2。其他信息变更:如果办理支付结算的人员信息涉及地址、地点(镇、街道)等变更。,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参保地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在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缴费结算的,可持本人有效证件直接在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或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5)退款处理

对于已按照退保相关规定缴费并结清且尚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可向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退费手续,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退费。

已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不再办理退费手续。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获得助学贷款当年内办理退费手续。因身故退款,申报时限为投保年度12月31日前,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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