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校企合作办学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标准)

南京市溧水区校企合作办学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标准),第1张

南京市溧水区校企合作办学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标准)

2021年10月,南京市溧水区出台《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细则,南京市溧水区推动区内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开展联合办学,培养技能人才。对学校培养的技能人才,毕业后给予每人4000元补贴,用于合作企业技能人才培养。

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补贴细则

[补贴对象] 绩效评价为A、B类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申报时必须一并提交)

(1)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合作,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开展订单式培养;

(2)学生有正式学籍(花名册);

(3)学员获得毕业证书;

(4)在册学生在申报年度的12月处于投保状态。

[补贴标准] 给予企业4000元/人的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申请受理]

(1)企业申报并填写《企业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等材料(附表);

(2)区人社局受理并进行初审;

(3)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提出意见;

(4)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向区财政局申报补贴。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培训生毕业入职后的次年1月提出申请。

(联系人:区人社局薛代芳,电话:5720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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