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动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违法行为+罚款金额)
一、贵州省电动自行车驾驶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
1.未携带行驶证和悬挂号牌:每次罚款20。
2.未戴安全帽:一次罚款20。
3.搭载12岁以上乘客,或搭载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学龄前儿童:罚款20。
4.逆向行驶:一次罚款40
5.客运运营:一次罚款40。
6.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一次罚款50元。
7.驾驶拼装或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一次罚款40。
8.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一次罚款40。
9.酒后驾驶电动两轮车:一次罚款50。
10.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一次罚款50元。
二。贵阳的电动车必须注册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自2021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领取号牌或者临时交通标志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届满后(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任何人不得上路行驶。
三。未注册的电动车上路会有什么后果?
2021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取得号牌或者临时交通标志,过渡期(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后继续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车辆,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