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在即。为营造安全、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特提醒广大考生:
一、提前备考
(一)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含)的业务二类(代码5XX)定于12月27日8:30开考。
(2)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根据准考证和考点或官网上的说明提前到考点进行身份验证和安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地考试。需要注意的是,考试期间,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一般会更换各科目的考场。不要因为走错考场而耽误考试。
(3)要求考生在初试前48小时内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核酸检测结果时间为12月23日上午8: 00以后,下同)《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考生严禁携带书包、手机、手表等物品入请考生提前妥善整理好随身物品。由于手机是禁止带入封闭区域的,无法对手机中的电子身份进行身份查验,所以电子身份不作为入场考试的有效凭证。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做好安全防疫准备
(1)请考生提前办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证代码”。外省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山东申报”,并保持通行码绿色。考试前,我院会在网上查询考生的健康码,考生进入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请。
(二)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本通知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考前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第一份上交)进入考点。自12月11日起,要求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监测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积极减少跨省市区域流动以及考前不必要的聚会和个人接触,确保考试期间身体健康。
(3)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需要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在考前积极联系报考点说明情况。
1.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检查前7天内(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完全吸收),每隔24小时(其中一次为检查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取两份核酸检测阴性的纸质报告,在隔离检查室进行检查。
2.在中高风险重点地区居住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的人员,在社区居住满21天的人员,在境外居住满14天但入境不满28天的人员,应在14天内(其中一天为考试前48小时)取两份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从当地疫情发生省份进入和返回山东的考生,必须提供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要进行体温复检。复试后,体温仍≥37.3℃,请按照考试中心的应急措施执行。
(5)检查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佩戴口罩。考试时,考生可以自行决定穿不穿。不在低风险区域或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始终佩戴口罩。
(6)考生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并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疫情有所回升地区的考生应根据当地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的最新部署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符合法律和完整性测试
(1) 这次考试要经过两次安全检查。考生应积极配合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个人物品检查,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书写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以及统一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物品。化学(农业)在2022年的研究和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具有对数和幂指数计算功能,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按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科学计算器。
(2)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入封闭区域和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答题卡)拍照、送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草稿纸带离考场。
(3)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布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4)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第一款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考研作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相应处理。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国家或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中的作弊信息已被纳入失信信息范围。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和打消作弊的念头,诚信应考。请广大群众和考生对考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四。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谨防被骗
考试期间,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作弊犯罪,比如利用网络、小广告等。兜售所谓的“考研试题”、“作弊工具”等。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千万不要信以为真,防止自己陷入骗局,影响自己的考试,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恨之终生。
附件:山东省202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文档
山东省教育学院招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