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同城转移指南(条件+流程)
1。职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化;
2.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3.单位被撤销、解散或破产,职工与新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需要进入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托管管理。
二。职工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在线处理
如果你的原单位和新单位都开通了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原单位可以根据新单位的接收函(公章)中的内容直接在网上办理转移,新单位可以直接接收。
去开户银行
转出单位的职工或管理人员应向转出单位的开户银行提供下列资料,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1.员工须提供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出单位的经办人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新单位的接收函(加盖公章);
3.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原单位出具,加盖预留章)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需批量转移的,加盖转移单位预留章)。
4.《武汉住房公积金托管证明》(集中托管期间调入新单位时提供)。
三。特别注意
转移后,个人账户号码和余额不变。个人账户转入新公司后,状态为封存。
新单位调入职工缴纳公积金,首先要调整个人缴存基数,提供调入职工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系统会根据新单位的比例自动生成月缴存额,然后办理解封手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新单位直接办理解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