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大病医疗

个税扣除大病医疗,第1张

南京个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相关信息一览

扣除标准: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款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父母扣除。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保留与医疗服务收费和医疗保险报销相关的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为患者提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中记录的本人年度医疗费用的信息查询服务。

扣款计算时间: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实际医疗费用年度。

什么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等形式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所得,来源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个人承包、租赁、分包、转租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和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中奖、中奖、中奖彩票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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