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个人所得税申报地点
选择报告机构:
1.有从业单位的,应当向从业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有两个及以上工作、就业单位的,选择并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3.无就业单位,年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实际经营地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没有就业或者就业单位,年度所得项目中没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住所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如果在中国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选择并向其中一个当地税务机关申报。没有中国户籍的,向中国经常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查询南京的纳税申报地点
在线查询门户: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查询方法
进入查询入口,搜索南京,然后选择最近的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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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所得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