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时间
1。扣缴单位声明
个人不用自己申报,单位按规定申报!
2。个人声明
(一)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应税所得,并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在来源国纳税年度结束并结清税款后30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境外所得时已结清税款的,或者按照来源税法规定在境外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声明方法
1、扣缴单位申报
(1)通过扣缴客户端在线办理纳税申报,更加方便快捷;
(2)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营业声明。
(一)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照地方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进行申报纳税。
(2)如果个人所得税是查账征收、不定额征收,具体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side)办理纳税申报,可通过银联卡网上支付或个人三方协议缴纳税款。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以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然后登录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WEB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用户名进行纳税申报。
二是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个人三方协议或POS刷卡缴税。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方通过代扣代缴委托人申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查询等方式纳税。
3.除业务收入外,纳税人有其他应自行申报情形的,可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
什么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化验、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等。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等形式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经营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所得,来源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个人承包、租赁、分包、转租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和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中奖、中奖、中奖彩票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