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时间
江苏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日9: 00-12: 00,13: 30-17: 00(夏季时间下午14:00-17:00);
银行网点:工作日9: 00-11: 30-13: 30-17: 00
处理材料
1.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产权证或南京市房地产转移登记联系单;
3.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非本地户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
5.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还款银行卡(贴现);
7.首付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