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跨市公积金用不用转移

李忆如2022-08-14  12

江苏省直公积金跨省办理个人+单位业务

根据住建部关于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统一安排,江苏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已全部“跨省”,包括2项单位业务和6项个人业务。

2个业务部门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注册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个人企业

选择:

(一)住房公积金购房;

(2)正常退休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

(一)提取并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证明:

(一)贷款职工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共有八项“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可通过全网、两地联办、代收机构三种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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