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办法》正式公布,八大举措,干货满满!
这一最新政策释放了哪些利好?大家集中注意力!
举措一: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扩大公务员招录规模;实施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行动空;加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医疗岗位退费”计划,鼓励和引导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国企今明两年继续扩大招聘规模,可能不会随意毁约。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000名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项目招募500名大学生志愿者,“山地计划”项目招募950名大学生志愿者。在全省开发1000个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加强高校招聘宣传,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比例。
倡议2:促进大学毕业生实习计划
将毕业生实习与就业工作有机结合。对已明确签约的实习学生,学校要及时推动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鼓励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产教融合实践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动员用人单位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以上;对试用期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剩余期限的试用期补贴。
举措三:帮助开展大规模招募活动
2020年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系列活动;定期召开各种空双选会;举办广东省急需人才招聘会和校园就业创业政策活动;组织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开展“国企专场招聘”,继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
举措四:加强就业指导和困难救助
开通心理咨询和就业援助热线;对重点疫区和就业困难学生进行摸底调查;举办湖北省高校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广东专场);2020年湖北籍毕业生,在我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措施五: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力度
毕业后2年内,已在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在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3000元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每人补贴5000元。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本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且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毕业后2年内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
举措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等“创创杯”、“创青春”、“挑战杯”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和孵化器发展,增加大学生就业创业机会。加快发展大学科技园,降低创业成本;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5年内)成功创办初创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措施七:对部分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验证”的阶段性措施
对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行“先上岗后验证”的阶段性措施;对护士资格、渔业船员资格、兽医资格、演出经纪资格、专利代理人资格等5项入门级职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申请执业登记,在律师事务所执业。
举措八: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
依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和就业合同可通过一张网管理;引导用人单位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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