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内外地城镇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进行确认或年审。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就业服务局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身份证(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
(3)就业创业证明(2-9页需登记清楚并复印)
(4)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社保补贴认定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提交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审批)
(6)有申请人社保账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
(7)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社会保险缴纳账号的缴费账单或银行交易凭证、手机支付截图)
(八)新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在灵活就业批准月份后申报补贴期限。
请于2021年12月31日16: 00前将申报表及原件、复印件交回。逾期不办理,补贴资金次年发放。
注:申请人灵活就业有效,无需重新登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天府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C座4楼3号窗口
电话:0431-81118058,8111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