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学费补偿额度是多少?
大学毕业生的学费补偿金额根据其学习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按学年确定。
[大学毕业生学费补偿限额]
(1)2014年以后(含2014年)入学的,本科生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
(2)以前招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学年6000元。
[补偿学年数的确认]
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注明的学习时间为准,学习时间超过标准学制的,按标准学制计算,超过一年缴纳的学费不予补偿。
对于具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仅按照最终学历在读期间缴纳的学费确认补偿金额。入学年份按其最终学历注册时间(或课程开始时间)计算,补偿年限不超过该学历标准学制年限。
双(本科)专业补偿期按3年(4年)标准学制计算,每个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可按双专业实缴学费累计。
普通教育专科转本科毕业生的补偿年限,按照其专科和本科阶段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即按照专科阶段(一般2、3年)收费标准和本科阶段(一般2年)收费标准核定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