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1张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填表说明

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及照顾政策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江苏户籍考生报考流程

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由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省籍考生由统战部审核;台湾省户籍考生由国台办审核。其余申请照顾政策的考生,由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考生在独立完成市、县级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后,应将此表提交到中考报名点(中学)所在县(市、区)的中考机构,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二。非江苏户籍考生申请流程

江苏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按户籍所在省规定的程序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考试结束后,将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招生考试报名点(中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三。其他

1.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必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用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此表(只填写基本信息)交至高考报名点。

2、按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规定,见义勇为和伤残人员等人员的子女的优待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3.要求考生认真填写表格中的栏目。表格内容不全、审核单位签字不全或由非规定单位审核无效。表格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照顾考生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有效。

4.申请表仅用于信息收集。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政策以省招委批准的我省2022年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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