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医保缴费基数
西宁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5月1日起,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度发放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019年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在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410元/月)至300%(17049元/月)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049元/月),低于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3410元/月)。
支付比例
医疗保险:公司6%,个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