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运城市区公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农民工:
1.具有运城市区(含东城、程楠、西城、北城、中城、安义、孟瑶、大曲等八个街道办事处)的居住(暂住)证明;
2.申请人在运城市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1年以上就业记录并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无独立房产;
4.户口簿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