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家。
二。补贴期限:
一次性的。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户10000元计算。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创始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四。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广东省内注册满3年,下同)(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5年内)和出国人员(领取毕业证后5年内);
(二)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
(三)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为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
(4)返乡创业人员:离开广州户籍所在地外出学习、工作,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为准);
(五)开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前纳税状况正常;
(2)连续3个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职工超过1人。
五、申请材料:
1.广州市一次性创业资金资助申请表;
2.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核实后返还);
3.出国(境)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核实后退回);
4.属于学校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核实后返还);
5.转业干部、复员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核实后退回);
6.回国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核实后退回);
7.开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属于“餐饮业”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核实后退回);
8.提供经营范围为“住宿业”、“民宿”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实后退回);
六。待核实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机构):
1、营业执照等登记;
2.身份信息: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登记失业信息;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信息;如果是后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营业执照上所列的地址就是创业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也需要验照,将其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也需要验照,将其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初创企业的税务信息;
4.在职员工保险信息。
七。应用方法: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 . gdzwwfw . gov . cn/);
2.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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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周期的第一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1月至2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周期第二个月的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和复核工作;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期第二个月的10日前拨付资金。
九。申请期限:
申请人应在相关创办人注册之日起3年内申请补助,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