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才引进政策

广州市黄埔区人才引进政策,第1张

广州黄埔区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攻略

2022年3月4日更新

补贴标准

(一)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万元。

(二)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住房补贴金额的50%。其中,首次申请应在人才引进批准文件签发或高校毕业生接收系统入户卡打印时间满一年后,且引进企业已为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第二次申请应在第一次申请获得批准一年后提出。

(3)两次申请均应在人才引进批准文件签发之日或高校毕业生接收系统入户卡打印时间起3年内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报告时间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节假日除外)。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点半-5点。

适用范围

是指2017年23号文件颁布后,进入黄埔区和首次进入广州,在黄埔区和广州开发区企业工作满1年及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申报条件

且申请人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一)单位条件

黄浦区工商登记、税收征管关系,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经营范围不包括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和其他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二)学历和学位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有效期内被毕业生录用的,视同应届毕业生)。

(三)社会保障支付条件

申请人进入黄浦区后,在黄浦区企业已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且在申请住房补贴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企业,没有缴纳或未缴纳社会保险。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的12月31日。

(5)黄浦区居住条件

申请人应在黄埔区有合法住所(注册在生物岛的企业,或注册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并在生物岛设有办事处的企业除外)。租房的,提供在黄浦区合法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拥有产权,提供黄浦区范围内合法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单位整体承租黄浦区住房并向职工分配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单位证明;为员工提供黄浦区自有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证明;其他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六)进入黄浦区的条件

申请人于2017年5月17日(含当日)后进入黄埔区,且首次进入广州。

特殊情况:非广州市出生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前户口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在黄埔区企业工作,户口由学校集体户迁入黄埔区的,视为“引进落户黄埔区,首次归广州”。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补贴;如果是广州生源大学应届毕业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七)申请人不享受人才公寓租金优惠。

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注册在生物岛的企业,或注册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企业,其员工在生物岛的户口不在黄埔区的,提供单位证明(点击下载)。表格须电脑填写,双面打印,手写签名,有工作单位意见(单位须明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日期、联系电话等要素齐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需本人签字,原件需现场核实)。

3.首次在广州居住的描述。如果户口可以证明,就不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不能证明户籍的,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籍声明,写明何时、何地、如何迁入黄浦区。户籍方式可提供人才引进批准文件出具时间或高校毕业生接收系统户籍卡打印时间截图(原件1份,有本人签名)。

4.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本人签字,原件须现场核实)。

5.专业技术资格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复印件经档案保管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本人签字,原件须现场核实)。

6.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的个人缴费历史清单原件,须在介绍单位连续缴费满一年,在申请当月或上月打印,无逾期未缴或补缴情况(一式两份,加盖业务部门公章)。

7.有黄浦区合法居住证明。

(1)租房的,提供在黄浦区合法租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拥有自有产权的,提供黄浦区范围内的合法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3)单位整体承租黄浦区住房并向职工分配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单位证明;单位职工在黄浦区有自有宿舍的,提供单位证明(点击下载);

(4)注册在生物岛的企业,或注册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且在生物岛设有办事机构的企业,员工住所不在黄埔区的,提供单位证明(点击下载);

(5)其他情形,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本人签字,原件必须现场核实)

8.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号或有效银行账号(市民卡或银行卡应正反面复印)(复印件两份,注明与原件相符,本人签字,原件须现场核实)。

(二)提交材料和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及其所在公司到https://hprczs.hp.gov.cn/登录黄埔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写申请,提交上传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人通过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补贴系统初审后,登录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纸质申请材料中的《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申请材料清单,向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材料应编有页码和目录,并以A4纸形式制作。下载打印《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放在首页。剩下的2-8项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申报流程

(1)系统应用账户开通

申请人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分别在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hprczs.hp.gov.cn)注册个人和企业账户,企业账户注册需要审核。

注意:请确保帐户注册信息准确无误。一旦填好,就不做修改,直接包含在申请信息中。

(二)申请补贴

申请人登录人才指数综合服务平台(https://hprczs.hp.gov.cn),填写补贴申请,上传申请材料,根据指引提交企业审核。企业代表使用企业账号登录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审核企业内所有申请人的补贴情况。企业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初审。

(三)初步审判

在企业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的补贴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直接在系统中显示。如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显示“初审不合格”并注明不合格原因的,企业应通知申请人根据初审不合格原因进行修改。

(四)接受纸质材料

在企业系统显示“初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员工受理窗口(黄埔区香雪大道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三楼305室)。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正式接收,材料不统一的退回补充。

(五)审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查。

(六)名单的公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人才指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hprczs.hp.gov.cn)公示5天。

(七)拨款

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根据核准名单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完成补贴兑现。

收货地址和电话号码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黄埔人才指数综合服务平台

网站:https://hprczs.hp.gov.cn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

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东路蓝欣街2号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

电话:020-82510745,3160470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描述[/S2/]

(1)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8楼818室

监督电话:020-82185953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得补助的,有关部门有权取消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的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或者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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