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居民医保参保指南(对象+条件+方式)
保险对象
(一)非就业居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2)老年失地农民和劳动年龄失地农民 。
(3) 劳动年龄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二)学生和儿童
(四)凡在本市教育部门注册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不含大专)就读的学生和儿童,均可通过其所在机构直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在本市教育部门登记的托儿所、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0-7周岁),需通过新市民积分管理,取得流动人口积分子女就医资格者(以下简称新市民子女)可参保。
(五)未入学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和婴幼儿,父母为本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3)大学生
(六)在本市各类高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专科生、在外地高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居民子女(以下简称大学生)。
持有1年以上居住证并在本市从事养殖、养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再新参保。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已经参保的,可以继续参保。一旦保险断了,他们就不再被纳入保险范围。
保险模式
(1)非从业居民:2021年已在村(社区)参保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可直接缴费,无需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保人2022年首次参保或所在村(社区)有补贴的,需先向所在村(社区)申报。
(2)学生、儿童:除外国籍学生、儿童外,需到学校所在区(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其他学生和孩子可以不办理保险直接缴费。
【/s2/】友情提醒:本市户籍且所在村(社区)有补贴的学生、儿童,缴费前需要到所在村(社区)确认缴费方式。
(3)新市民子女:获得积分就医的新市民子女无需办理参保申报,可直接缴费。
(4)大学生: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在其所在高校参保,在本市外地高校就读的户籍人员子女向其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需提供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