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象]
在职人才(应届毕业生请看:)
[处理条件]
年龄 | 在广州的参与年限 | 备注 | 拥有博士学位50岁以下 | 有保险记录(1个月) | 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45岁以下 | 有保险记录(1个月) |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 | 40岁以下 | 连续六个月。比如“双一流”建设类大学毕业的,有保险记录(1个月)。 | 拥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士学位。 | 40岁以下 | 连续六个月 | 就业期间出国留学的学生,只需要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即可。其他留学人员连续六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
(一)教育和年龄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关于社会保障
1.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人应与实际用人单位一致。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逾期的,不视为在引进人才业务中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处理时间]
广州引进人才入户采用全流程网络,申请全程公开。
[处理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移动)终端申报、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以系统推送和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不再发放纸质《广州市户籍信息卡》。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
在下列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到市、区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对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失信人员目录中的;
2.审计人员对网上上传的材料有怀疑,认为应该对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的;
3、审计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加工材料]
1。户口本等身份信息。(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应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地址材料。根据《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住址顺序,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验证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验证;
(2)迁入政府所有并用于居住的住宅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迁入用人单位所有的住宅房屋,用于居住的,应当提供房产证和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3)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4)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应提供无上述规定住所的个人的书面承诺,并提供公共集体户在街道和所属派出所的地址(注: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需手写,下载>; gt)。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
其中,学历证书材料主要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上打印的查询结果或通过其网上申请直接出具的证明报告;如有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一)学位证查询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参考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查询“中国高等教育证书报告”[S2/]
Xuexin.com(参考网站: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3)查询学籍/学历电子记录表网上验证报告
Xuexin.com(参考网站: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境外学历认证证书查询
教育部留学服务大厅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参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
5。与他们一起迁移的家庭成员
申请人有随行家属的,还应提供随行家属的户口簿和子女的医学证明(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应提交国外出生证明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
申请人为离婚者,有家庭成员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描述:
1。在职或就业记录材料。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补充报考人员的在职证明、招聘计划卡等招聘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参加省内社会保险的,还须提供导入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
2。关于婚姻登记材料的疑问。申请人需要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3。关于随行家属的问题。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原则上未成年人不能当户主,更不能自设家庭。申请引进在职人才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迁址。
[处理入口]
[处理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使用广州人社微信官方账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信息,上传应聘材料(彩色原件扫描),提交给用人单位。
2。雇主在线提交
用人单位以法人账户登录“人才引进申请系统”,核对申请人信息及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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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
4。个人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审批通过后,审批文件已经推送到相关平台。申请人收到审批完成短信后,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审核手续。 gt gt
[联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