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申报住房保障准入条件
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声明
(一)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入住(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
1.县内三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123英镑。2元(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无房或有私有住房的家庭(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二)保障性住房准入(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县内三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123。2元(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无房或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家庭。
2。是外地户籍
具备外来务工人员相关条件的,可向暂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相关住房保障部门的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