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享受广州异地就医医保待遇?
参保人在下列异地就医情况下,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长期异地就医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特定慢性病。
场外紧急处理
被保险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进行急诊抢救的观察和住院费用符合规定。
学生异地就医
学生在学校休学、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或在不同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到不同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指定的医院治疗慢性病。
异地转诊
广州参保人经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转往其他医疗机构住院。
政策规定的其他异地就医情形。
备注:记录异地就医流程
1.参保人申请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全市各医保分中心现场办理。为提高业务办理的准确性,长期异地就医业务已实现网上预受理,参保人可通过网上系统预核准相关信息。
2.参保人申请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包括异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等临时异地就医)的,可到市内各医保分中心前台办理,也可网上办理。
3.异地就医网上路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 . gdzwfw . gov . cn/)-选择“广州市”和“市医保局”-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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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由于异地临时医疗备案条件相对简单,申请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尚未准备好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先申请异地临时医疗,以确保异地享受相关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