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异地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办理指南

惠州站2022-08-14  9

在职异地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办理指南

[处理时间]

全职打开应用程序。

[应用系统]

人才引进申请系统:电脑|手机

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规定的政策过渡期内人员仍通过计算机终端申报,不通过移动终端

[适用范围]

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含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管理、技能等在职人才,不含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办理户口。

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超龄者也可报考。

[处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工作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1) 我市认定或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gt gt单击查看详细信息。

(2)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必须在4 至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国外学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须在 40。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在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从事相关职业; gt gt

2.取得证书或考试后,在本市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职业资格技能人员、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0周岁以下技师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 能力和贡献突出,采用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因用人单位整体搬迁和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人员。

(8) 广州省属和中央用人单位引进特需人员。

(9)广州地区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急需紧缺人才

(10)广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特需人员。

[加工材料]

(系统必须上传原彩色扫描,扫描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有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在500KB以下。):

(一)必要的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信息。(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应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结算地址材料。根据《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住址顺序,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验证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验证;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应提供个人无上述规定的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及所属派出所的地址。

注: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字处需要手写签字。

(二)不同的申请人应分别补充其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学历作为介绍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其中,学历证书材料主要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上打印的查询结果或通过其网上申请直接出具的证明报告;如有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的引进条件。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验证材料等。

3.以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其他类型的申请者。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应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相关文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特招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公务员考试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录用(聘用)或调动证明并同意回复。

5.和他们一起搬家的家庭成员。随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及其子女的医学证明(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申请人为离婚者,有家庭成员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相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招生计划卡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被介绍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

3.申请人需要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原则上未成年人不能当户主,也不能自设家庭。申请人在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迁址。

[处理方式]

广州采取全流程网络申请引进人才,所有时间段均开放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脑或移动(手机)终端申报和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且不发放纸质《广州市户籍信息卡》。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可见。

下列情况的申请人需到市或区人才引进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对材料原件: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失信人员目录中的;

2.审计人员对网上上传的材料有怀疑,认为应该对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的;

3、审计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处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写信息→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相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并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广州市户籍信息卡并回复。

[受理部门]

1、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SASAC直接或委托监管企业)人才引进由市人社局受理;

2.除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外,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人才和在本省注册的民营企业技能人才的引进,由各区人社局受理。

[审计部]

1、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申请由市人社局审核;

2.除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外,市、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人才和省内注册的民营企业技能人才,由区人社局引进。

[处理周期]

30个工作日

[处理地点]

(申请人须在单位注册地人才对外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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