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受理对象]
在广州合法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的非广州户籍人员。
[非现场受理业务范围]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补领业务丢失(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因外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情况外)。
[异地处理时间]
已经到期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换领手续。
[ID材料的替换]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2.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领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登记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地产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身份证材料更换]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2.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领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登记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地产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注:新卡发放后发现原居民身份证的,必须交回公安机关。
[处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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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缴纳工本费20元;
居民身份证破损换领的,需缴纳40元费用;
申请补领身份证的,需要缴纳40元工本费。
[获取身份证]
已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手续的,应当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45日内,持《居民身份证领取证》,到相应的公安局制证中心(或有居民身份证制证业务的派出所)领取证件(旧居民身份证如换发应交回)。
[注意事项]
(1)16岁以下的人应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的,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大部分采取“先预约后办理”的措施,其他办证点暂采取“先预约”的排队规则(详见广州Jindun.com“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或微信“广州公安”)。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使用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自助身份证办理机办理业务:
①年满16周岁,持有广州市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的广东省人员;
②办理的业务类型有:到期换证、破损换证、遗失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