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幼儿园资助什么时候申请?
学前资助申请在每年的春季和秋季举行。
(1)春季资助:只接受春季优先资助申请,每年3月26日前完成申请。
(2秋季资助:每年接受秋季优先资助和一次性扩大资助申请,每年9月15日前完成申请。
[对赞助商的要求]
优先接收者
资助儿童须在越秀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如广州市3-6岁常住人口家庭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实质无人陪伴儿童等优抚对象。
扩大资助对象
受资助儿童必须是在越秀区教育局批准的街道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越秀区户籍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