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方案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定于2021年11月19日在南宁召开广西收费公路按车(轴)收费价格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听证方案要点公告如下:
(一)收费政策实施范围:全区收费公路。
(二)收费方案要点:
1。高速公路公共汽车收费标准。
(1)基本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2)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2。高速公路货车(含特种作业车辆,下同)收费标准。
(一)基本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一级货车由0.4元/车公里调整为0.5元/车公里,二级货车由1.37元/车公里调整为0.89元/车公里,三级货车由1.86元/车公里调整为1.49元/车公里,四级货车由2.18元/车公里调整为1.89元/车公里,五级货车。6级货车维持2.36元/公里不变;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上浮5%,八车道高速上浮10%。
(2)桥隧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一级货车由0.5元/车公里调整为0.6元/车公里,二级货车由1.71元/车公里调整为1.13元/车公里,三级货车由2.32元/车公里调整为1.86元/车公里,四级货车由2.72元/车公里调整为2.36元/车公里,5级6货车维持2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上浮5%,八车道高速上浮10%。
3.机场高速公路和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