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用人自主权,激发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
●2020年,普通高中改革原则上实现全覆盖,杭州高级中学等305所公办普通高中(含完全高中)纳入高级教师自主评聘及以下职称改革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杭州中学等38所义务教育学校纳入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全部纳入自主评价和就业改革范围。
其他暂不具备自主评聘条件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各地要加强对学校是否符合高级教师报考条件的审查,指导学校按程序委托设区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或其他普通高中自主评聘职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已纳入2018年、2019年改革范围的学校仍按原计划执行。
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将如何进行?
加强改革顶层设计
市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要调整中小学高级岗位和中级岗位比例,合理分配到中小学,为试点学校改革创造条件。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均衡发展的要求分配岗位,其他学校要避免高级教师过度集中在部分学校。
要着力突破中小学教师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引导试点学校加强高级教师现任职务绩效考核。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考核结果较差的,可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聘任到相应岗位,帮助试点学校特别是高级教师严重超编的学校腾出高级岗位,用于优秀青年教师的评聘工作。对能够实现“上能下”的试点学校,高级职务分配可以适度倾斜。
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试点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自主评聘改革细则,严格按照细则开展自主评聘。不允许在评聘过程中临时突破条件或改变规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自主评聘的公平公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年参加独立评聘的校领导和教师不得担任学科评聘组和评聘委员会的专家,回避相关独立评聘工作。
要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把课堂教学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依据,加大班主任等教育工作的评价权重,不再以论文、课题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教师考核结果的应用和教育教学过程的精细化评价,避免一次性讲课给参与教师评分或课后视频送评的做法,有效引导教师专注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要成立科学的学科组和评聘委员会,成员要以学校在编人员为主体,准确把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相结合的内涵,逐步突出岗位聘任的作用。精简评价材料数量,依托相关资料,不得让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切实减轻教师提供材料的负担。
下放发布独立评估和参与结果的权力
自2020年起,纳入自主评聘改革范围的普通高中自主评聘结果由学校公布,自取得资格之日起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工资按规定兑现。
对于委托评审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委托高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给委托学校,评审通过者由委托学校按规定聘任。主管部门不再公布普通高中自主评聘结果。今后校际流动将由流入地学校按程序重新评估或认定。
对于纳入自主评聘改革的其他试点学校,自主评聘结果仍由主管部门按原规定公布。
社保部门、教育部门要提前谋划制定改革方案,及时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帮助学校解决个别问题,11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12月底前将改革总结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3-5所改革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