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养老金上调

浙江温州养老金上调,第1张

温州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详细情况

温州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详情

2019年1月1日起,调整201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201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今年我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S2/]多劳多得,长期多劳”的激励机制。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调整标准为:

①本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5元基础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增加不足15元的,补到15元;

②本人缴费年限超过15年至30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5元;

③本人缴费30年以上的部分,每月基础养老金每满1年增加3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的调整标准为:本次调整前本人上月基本养老金的2%用于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增发60元。

超时调整说明

温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度设置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即每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依据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采用上年度的标准。对于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参保职工,其待遇与上年7月至12月退休的职工相同。因此,为保证同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待遇均衡,对每年1月至6月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按照上一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增加部分从其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发放。

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边肖提醒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69192.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4
下一篇 2022-08-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