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保门诊费报销需要材料
温州医保参保人门诊费用报销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必要性和说明备注交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不必要的第三方责任确定
银行卡纸质还是电子必要的
医疗费用清单纸质还是电子必要的防外伤纸质还是电子不必要的填写窗口承诺书。客户的有效身份证由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不必要的由客户提交
投保身份证由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必要的
有效的医疗费用发票(收据)纸质还是电子必要的当时记录的医疗记录纸质还是电子必要的
承兑申请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B座249-252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浦协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处理基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