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在全省范围内的集中应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人力社保、医保、税务信息系统进行停转。
体制切换后,城镇养老金发放时间将有所调整。2020年11月起,城镇社保养老待遇发放时间由原来的每月月初调整为每月10日(遇法定节假日原则上顺延)。
望相关待遇领取者知晓并相互告知。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