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学法减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兰州学习减分方法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公安部《通过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 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过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降低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并根据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或者受过买卖分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已过期或者未按规定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降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充满教育和事实教育学习考试,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