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宁〔2020〕4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分阶段落实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61号),为落实失业补贴政策,方便失业人员申领,现就失业补贴申领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补贴标准。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缴费满6个月(含)以上不满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1195.2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为1123.2元。
(二)缴费不满6个月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缴纳,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为747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为702元。
三,实施期
失业救济金的申请期限为2020年3月至12月。
发放申请
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当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我的宁夏”APP在线办理。失业救济金按月发放,每月20日前发到本人社保卡。
验收部门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参保单位失业前,应到以下经办机构就近办理:
1.银川市就业创业服务局
电话:0951-6032928
地址:兴庆区胜利街1214号(银川汽车站西门对面)
市内乘坐102路、12路、23路、37路、45路、312路公交车到汽车站西门。
兴庆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兴庆区银河巷25号兴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金凤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电话:0951-5055087
地址:金凤区长城中路与满城南街交叉口向南500米。
西夏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电话:0951-2088530
地址:西夏区市民服务大厅一楼15号窗口(贺兰山西路与李梓源北街交叉口)
失业前,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宁东基地的参保单位分别向当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1.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951-8019677
地址:永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951-8080126
地址:贺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厅
3.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951-4652800
地址:灵武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0951-3093323 3093659
地址:宁夏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
温馨提示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救济金前,请到社会保障制卡银行任意网点(见社保卡左上角)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确保失业救济金按月发放。
失业救济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地区重复申请和享受。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因保险缴费年限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