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重生之官路风云2022-08-13  5

佛山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佛山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最新消息:

2021年10月起,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可以在线操作,实现全流程在线手持[查看详情]。

处理指南:

第一步:登录佛山公积金[的“个人在线服务”页面,办理入口]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身份和房产信息,顺利上传相关信息“通关”,足不出户省时省力。

提取材料:购买自住住房(含二手房)

1.收回本人身份证(持有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存款登记证明);

2.提取该人自己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委托书);

4.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买发票;

6.抵押贷款合同(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贷款则不需要);

7.结婚证(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自住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必须提供配偶的退股证明;异地购房的,须提供房屋所在地的配偶户口。);

8.户口本(房屋在外地购买、建造、大修的,不需要提供)。

汇款时间:

职工使用同一套房产提取住房公积金,资金在有效期内以银行自动转账方式划拨。转账时间间隔如下: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半年至少支取并转账一次;其他的都是一年至少撤一次转一次。

提款金额:

1.职工个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产权份额(含已在异地提取的,以职工在异地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为准)。

2.每次支取时,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500元。

3.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尚未还清的,应先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取。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金是银行自动划拨的,所以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是有效、准确、安全的。取款金额大于10000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必须为ⅰ类账户。

目前,开放口岸的银行账户有:

:

1.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居住用房。

2.根据《物权法》和《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只登记一人姓名的,其配偶(未登记的一方)可持结婚证到业务窗口办理撤销;非婚期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房屋仅以一人名义登记,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认定产权证上确认的所有权人。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建造、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要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或配偶户籍在住房所在地(以职工提供的户口簿、结婚证为准)。

4.同一人在近12个月内多次(三次及以上)变更婚姻关系的,不得退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除外)且产权为三人及三人以上的,不允许提取。

5.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自行办理。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取款受托人在办理业务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6.提供的申请材料应为原件。

7.根据审核工作的需要,公积金中心可以要求付款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如住房公积金户口本和直系亲属证明等。

处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栋

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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