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服兵役注销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五十九条被批准服现役的义务兵公民入伍前,凭《义务兵公民入伍通知书》,由本人或家属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武部出具的应征公民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被批准服现役的公民注销户口所需材料如下:
应用目录
材料名称物质形态必要性和描述兵役机关出具的服役证明纸质还是电子不必要的
户籍纸质还是电子必要的
入伍通知纸质还是电子不必要的
军校录取通知书纸质还是电子不必要的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电话:0577-8999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