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呼和浩特市驾管业务办理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同时全力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认真研究出台疫情期间10项服务保障措施:
1.加强疫情防控点交通指挥疏导,确保疫情检查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各疫情防控点执勤的文职辅警要加强对车辆和人员的指挥疏导,与检疫员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行车和停车秩序,确保重点车辆优先通行,避免交通混乱和长途交通拥堵。
二。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提醒当事人“不得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赔偿机制,加快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接到群众报警后,指挥中心和现场民警首先提醒司机告知现场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不要近距离接驳,当事人或现场民警可按规定简单快速处理。
三。设立应急窗口,开展疫情防控专项事务和紧急事务。市交管支队车管所设立了专门的应急窗口,为参与疫情防控、运送蔬菜、食品等居民生活用品的人员和车辆开通专门的“绿色通道”。急救车辆需要登记上牌,急救人员需要换发驾照。应急窗口按需办理,全力保障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参与疫情防控和物资运输(地址:呼和浩特市海西街道车管所西大厅,蔡科长,电话:13347138467)。
四。进一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管理”。全面推行临时许可申请、换证、违法处理等52项业务的网上办理。,并尽一切努力保证网上业务的及时受理和完成。人们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nm.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或手上办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拖延办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手续。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限,因疫情控制无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控制措施结束后,应当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
不及物动词延长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疫情期间,尽量在网上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选择邮寄。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区域内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由7日调整为15日,最多可申领3次。
七。取消驾驶人和学生预约考试的,不计入预约人数,不产生任何费用。因疫情原因取消考试预约的,不占用考试名额,不产生补考费用。疫情结束后,再约。
八。实施驾校代学员申请撤销业务根据规定,初学者和追加驾驶人需要到车管窗口申请注销初学者申请和追加驾驶人申请的,注册驾校免费到车管部门办理业务。
九。未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验证的驾驶员,不予处罚。驾驶证到期时,需要进行验证。如果因为疫情处理不了,就不处罚。疫情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处理。
X.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不予处罚。机动车应当检验但因疫情控制不能办理检验手续的,不予处罚;疫情控制措施解除后,应及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咨询电话:0471-3605185、360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