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动车免检范围一览(最新版)
11月20日,浙江全面落实公安部推出的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等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通过实施“一证通办”、推进“简政放权”、深化“网上办事”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扩大机动车免税范围
6年内7至9辆非营运小型客车(厢式货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原政策:6年内6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厢式货车除外)免检。
新政:6年内9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厢式货车除外)免检。
6年以上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型客车(厢式货车除外),年检调整为每两年一次。此外,自交付之日起超过4年未注册登记的汽车不享受6年免检政策。
在实施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免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内7至9座非营运小型客车(厢式货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在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完税或者免税凭证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营运6年以上不满10年的非营运微型客车(厢式货车除外),年度检验调整为每两年一次。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车辆造成人员伤亡依法受到处罚的,仍按原规定期限检验。
内容解读:
1.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和非营运大型客车,但面包车不是免检车型。因交通事故或非法改装造成人员伤亡依法受到处罚的车辆不适用本办法,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进行网上检验。
2.截至目前,全省汽车保有量1750万辆,其中9座以下汽车1493万辆(85.3%)。9座以下非营运小型客车,使用年限10年以下的,只需上线检验2次;10年以上的仍按原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以上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3.在用车辆第7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8年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在用车辆第9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