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幼儿园2022年什么时候开学?
2022年3月1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1.各地区、各学校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假期工作安排。要严格执行今年校历的安排,按时进入假期。同时,安排好节日值班,做好综合管理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学校向主管教育局上报值班表。
2.各地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假期工作,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主管教育局。
3.中小学、幼儿园下学期2022年3月1日开学。各地区、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顺利开学。
落实“双减负”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课业负担
1.各学校要统筹控制,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科学设计,合理安排假期作业。教育引导家长不要在假期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各类校外培训班。寒假作业要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减少重复、死记硬背和“刷题”的书面作业,适当增加传统文化、尊老敬老、劳动实践和动手能力作业,利用假期实践作业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内教教师〔2020〕76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有偿家教)的通知》(沪教通字〔2021〕136号)精神, 并实行全市教育系统“为党育人”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评价机制,加强师德建设和考核,对师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制”。
3.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寒假期间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不定期监测检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关于严肃查处各种变相违法违规开展科目校外培训的通知》(湖当教育集团〔2021〕7号)精神,对违规开展学科建设、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授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为中小学在职教师提供场所从事有偿补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同时,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和培训费用减免情况作为县区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