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情况,经市疾控专家组评估并经市指挥部同意,包头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将于2022年3月14日起返校复课,恢复线下教学。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新冠肺炎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4版)》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工作骨干绝不允许有任何变动、选择和打折扣。
返校前防控
1。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一是准确检查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其次,对校园进行彻底清扫,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措施、个人防护、消毒灭菌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是对学校进行全方位预防性消毒杀菌,对教室等场所开窗通风。
四是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类学校(包括公办或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从国内高风险地区返校包裹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从国内中等风险地区返校包裹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完成隔离控制后,从中高风险区域返回的包裹将持有隔离释放证书和40个证书。各级各类学校的所有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回校报到。
五是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防护服、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六、按要求检查已建立的(临时)隔离室,以便在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临时隔离。
七是修订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到人,并开展培训和演练。
2。加强监督检查。
师生返校前,各县区教育局要在各级学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全市教育领域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县区间互查。市教育局将分成8个专项工作组,对各地学校进行巡查检查。各地、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制度、责任制和应急机制是否健全,师生健康监测、旅行检查、准入管理、隔离点设置、日常消毒、培训演练、核酸检测、预防接种、物资储备等是否到位,结合实际科学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
3。加强评估验收工作。
县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当地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境内中小学、幼儿园(含市直属公办、民办学校)开展返校评估,并根据教育部“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返校;如果学校的防控措施不到位,是回不了学校的;有效的应急预案和演练不到位,就不能返校”,全面开展返校评估。各高校经过自查研判,研究制定师生返校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返校开展线下教育教学。
返校后的防控工作
1。掌握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
一是严格执行学生和教职工晨午检制度,实行“日报表”和“零报表”制度。
二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和家庭共同居住人员被疾控部门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的情况。
三是充分发挥校医或保健教师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体系,熟悉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记录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发病情况,及时转送附近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合流行病学史进行调查。
2。严格管理校园人员和物品的进出。
首先,健康代码和行程代码张贴在入口处。要求老师、学生、员工入校检查身份,检查体温。所有真正需要入校的外地人都要检查健康码、行程单、实名登记。
二是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预防性消毒和快件收寄管理。
3。加强因病缺勤的管理。
做好旷工、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学生及时进行随访和康复验证。
4。加强清洁消毒。
首先是加强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整洁,每天定期进行规范化消毒灭菌并记录。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面,可用有效氯250 ~ 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用消毒湿巾擦拭。二是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加强学校食堂、宿舍等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有记录。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三是加强通风。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要加强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以用机械通风。如果使用空音,应保证空音系统的送风安全,保证足够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第四,加强餐具的清洗消毒。餐(饮)具应一人消毒,一人使用,一人使用。建议学生自带餐具。去除残渣,清洗,煮沸或循环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用清水冲洗干净。第五,宿舍要定期打扫,做好个人卫生。床上用品和个人衣物应定期晾晒和洗涤。如需消毒,可煮沸30分钟,或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再进行常规清洗。第六,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和清理垃圾,清理垃圾容器。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消毒。
5。做好聚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一,没有必要组织聚会活动。二是确实需要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加强开放式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空室的人员密度控制,尽可能实行最小单位分组管理。三是实行错峰、间歇、分餐管理。
6。加强个人防护管理。
一是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校外戴口罩,提倡入校后戴口罩。二是校门服务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第三,严格执行教职工和学生的手卫生措施。饭前、便后、接触垃圾后、旅行归来后、使用运动器材、学校电脑等公共物品后、接触动物后、接触污染物品后、接触眼睛等“易感”部位前都要洗手。洗手时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按照正确的洗手方法在流动水下彻底洗手,或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搓手。
7。设立健康教育教室。
校医等专门人员定期对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和消毒等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开人群,尤其是空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卫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8。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是医疗保健、保安、保洁、食堂等的服务保障人员。在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办或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每周抽样检测,每次抽取人员比例为25%,以保证该人群每月核酸检测全覆盖。二、我市教职工和学生外出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或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返校前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三,以每周5%的比例随机抽取满都拉港区达茂旗的中小学生。上述人员要把底数搞清楚,登记造册。
9。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学校要开展多情景、实战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二是教职工应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疑似症状,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他们应该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他们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并在医院内使用。第三,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疑似症状,并采取相应措施。疑似病例应立即向辖区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密切接触者,告知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风险,如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有专人负责联系被隔离的教职工或学生家长,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
10。继续推广疫苗接种。
一是要加强预防接种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师生员工和家长的预防接种意愿。二是加快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3-11岁学生全程接种,积极引导无禁忌人群接种全部疫苗。三是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苗的强化接种工作。
十一。加强舆论控制和思想政治教育。
一是要关注来自官方权威发布和主流新闻媒体的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提醒广大师生不要轻信谣言、造谣传谣。二是要时刻关注师生的思想动态,正面引导舆论信息的方向,及时清除不实言论的影响,防止和消除负面舆论效应。三是要科学细致地做好师生特别是涉及疫情人员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教学服务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保持良好心态,支持和配合属地和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12。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
近期,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领域工作组将派出督导组,对包片全覆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漏洞和隐患,限期整改。对工作不细致、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各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坚持“人、事、环境”和“多病”防控原则,坚持“科学严谨、严谨细致”的工作要求,严格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和家长树立“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局外人,人人都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形成全市教育系统共同构筑防疫防线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