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吉林市失业保险申领指南
失业救济金支付标准
最新消息:
失业保险金为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吉林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处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申领和支付办法》规定了哪些情形不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劳动者、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辞职。因上述情况造成失业的,职工有权申请失业保险。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失业登记的目的是了解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要有求职需求,特别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