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厚街镇企业自评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的通知》(任栋社发〔2020〕51号),我镇进行了登记,
(1)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公认的大型骨干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研究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由企业创办或领衔;
(6)在我市注册成立的新RD机构;
(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八)东莞市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新升级的小微工业企业、专业化和特色化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9)园区、镇(街道)重点开发企业。
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申请
具有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请扫码下载)发送至:hjrs0601@163.com。
二、提交的清单
符合企业自评人才条件的企业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由相关企业根据公示名额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名单,并于2022年5月9日前持《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见附件4,请扫码下载)和申请人学历证书提交至镇人社分局进行现场核查。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具有中等技术教育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2名;3.在本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第三,办理户籍
企业入户名单经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科,上传至人才入户审批系统。名单导入后,企业将在年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通知通过审核的员工申请人才入户。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不跨年度使用,逾期失效。
四。联系信息
电话:85830601
联系人: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