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未办理跨省就医登记的,跨省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根据成都市异地就医管理相关规定,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和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未经登记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在登记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8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成都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0%。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每个缴费档次下降1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变。
注:2022年3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带芯片的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用信用卡结算。不能直接用信用卡支付的,在排除不能用信用卡支付的因素后,可以在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充支付,并按规定进行报销;超过3个月的,可以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看病
带芯片的社保卡,在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不能直接用信用卡支付的,应先全额支付,出院后3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手工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电子证书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财政、税务部门监制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患者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和处方原件;
出院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假条);
外伤需提供住院期间病历首页及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住院病历专用章);
被保险人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没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和首页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主人和身份证应该是同一个人)
城乡居民医保不缴费的范围是什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
除急救和抢救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因美容整形和生理缺陷发生的医疗费用(学生和儿童先天性疾病除外)。
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病(艾滋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方责任造成的非疾病医疗费用等。
港澳台及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能够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未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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