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大学生贫困生补助

广西南宁大学生贫困生补助,第1张

2021年南宁大学新生入学助学政策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赞助商:

在南宁市普通高中就读时,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大学新生,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录取,自愿上学。

供资标准:

广西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外地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补助用于提供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的交通费用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的一次性补助。

如何申请:

申请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

(二)广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补助

赞助商: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的高中(含中职)贫困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当年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儿童、孤儿、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困难低收入对象、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本项目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供资标准:

广西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外地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补助用于提供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的交通费用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的一次性补助。

如何申请:

申请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

(三)资助南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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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的贫困家庭学生和当年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资助额度及标准:

3000人,每人4000元,资助大学新生经济困难,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如何申请:

申请当年参加高考的高中。

(四)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项目

贷款对象:

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青春期前学生、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额度: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和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

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低不低于6年(含),最高不超过22年。

贷款时间:

每年七月到九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

如何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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