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实施“人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组织省属事业单位以统一书面形式公开招聘111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军人;
2.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职位和资格
(一)除具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2022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工作条件相关问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湖北省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注册
登记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相关岗位按照岗位表中的相关提示进行线下注册。
(二)附表
1.报名:报名窗口将于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招聘单位将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考试结果。
3.缴费确认:2022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通过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时交款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考试费减免相关规定的对象,可按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5月17日9:00至2022年5月21日9:00,已确认报考人员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关于登记的说明
详见《2022年湖北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21日(周六)上午。
2.科目:08: 30—10: 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 00—12: 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型和内容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考试按照综合管理(A)、社会科学专业(B)、自然科学专业(C)、中小学教师(D)、医疗卫生(E)五大类设置。其中,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D类)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注明免笔试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需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
(三)确定公开考试的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岗位表规定比例(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进行考试。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招聘岗位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缴纳被取消职位费用的考生将全额退还。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日期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自己的成绩。
五、面试
(1)面试重点评价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操、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按照职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申请取消、减少或保留调剂,经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后,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剂情况。
(3)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职位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报考的在职公务员(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出现空缺的考生,按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自面试之日起5日内,因候选人弃权等因素导致入围候选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得递补。对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控制面试成绩合格线,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
(1)成就的权重。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时进行专业测试的,招聘单位应当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
(2)评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奖金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5分。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人员名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提出申请。报考办法及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注意事项》(附件5)。
七。体检和检查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全面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如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注:报考湖北警官学院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残疾人应当按照相关体检条件进行。
八。公示和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公共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官方网站和省级事业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备案聘用,待调查后再决定备案聘用。
九。就业
(1)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新录用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工资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2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对替换人员进行排名,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组织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人员,必须出具健康守则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只有健康代码为“绿色代码”且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才能进入现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者,取消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XI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的相关政策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职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统一公开招聘。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2:
附件3:2022年湖北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文件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
附件5:湖北省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意事项。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