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疫情期间机动车业务怎么办理?
吉林省疫情期间机动车经营服务措施:
(1)调整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对3个检验周期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期限统一延长至7月31日。延长期内,车辆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可以恢复正常状态。
(2)调整机动车原车牌号有效期。对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办理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满2年的机动车,原号牌使用保留期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3)增加许可程序的数量。2022年4月30日前,临时号牌申请数量由2个调整为3个。
(四)增加转出车辆临时号牌发放权限。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已办理车辆转出业务,临时号牌有效期满前无法在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的,可以向车管所一次性申请办理临时号牌。
(五)调整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在网上预选的机动车号牌日期,预选车牌号有效期统一延长至7月31日。
(六)逾期未检验车辆的,免予处罚。机动车检验有效期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的,2022年7月31日前“车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